公示公告

《临清市烟店镇南环路南侧前张寨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2024-02-22
  • 作者:斐然环保

临清市烟店镇南环路南侧前张寨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地块位于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南环路南侧中心坐标为115.48040°E36.69669°N。土地权属人为临清市烟店镇前张寨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38086平方米。

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及相关资料收集调查地块2021年前临清市烟店镇前张寨村村庄、树林,2021年地块内村庄拆迁、树林不再种植,地块闲置,2023年由于地块外南侧地块开发建设,部分土方堆放于调查地块内,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存在部分堆土。

根据临清市烟店镇东部片区0405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文号:临政复20214),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和减轻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此,临清市宝宇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由调查人员对地块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第一阶段调查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现场探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人员于20241-2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辨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进行勘查记录。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周边居民、地块原始使用者、周边企业、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访谈。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调查单位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通过对调查地块第一阶段调查,显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结束。

项目组

2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