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2024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6日(10天)。
聊城市茌平区2024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湖东路以东、汇鑫西路以南,调查范围包括相邻的两宗地S1(面积27031m2)和S2(面积23969m2),总占地面积为51000m2,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6.22576°E,36.57163°N。
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调查地块原为韩庄村、王庄村、大李村3个村的集体用地,用地类型为林地、果园地、水浇地。调查期间,地块内原有构筑物全部拆除,整个地块均为农用,种植杨树、果树、香椿、蔬菜等。
根据《聊城市茌平区金牛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批复文号:聊茌政字〔2022〕11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聊城市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第一阶段调查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现场探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人员于2024年4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辨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进行勘查记录。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周边居民、地块原始使用者、周边企业、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访谈。
通过对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