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临清市烟店镇南环路北侧前张寨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2024-05-14
  • 作者:斐然环保

《临清市烟店镇南环路北侧前张寨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3日(10天)。
临清市烟店镇南环路北侧前张寨地块1位于临清市烟店镇南环路以北、飞驰路以东,占地面积为26104m2。
调查地块原为烟店镇前张寨村集体用地,用途为村民住宅,仅地块西北部有两处村民住宅历史使用过程中兼用作轴承组装厂(被划为工业用地),两处轴承组装厂共占地1259m2,调查期间,地块内原有地上构筑物全部拆除并清理。
本地块所在地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因此,临清市宝宇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成立项目组对地块展开调查工作。调查单位于2024年2-3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对地块周边进行走访调查。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地块现状使用者、周边居民、地块过去使用者、环保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机构人员等进行访谈。鉴于调查地块历史使用过程中有两处小型轴承组装厂,使用过程可能涉及到污染物质对本地块土壤带来影响,为更全面掌握该地块现在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期间本次调查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28个土壤样品(含现场平行样品3个),土壤全程序白及运输空白各1个。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含现场平行样品1个),地下水全程序白及运输空白各1个。根据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调查地块所取得的所有土壤样品各监测因子均满足本调查所采用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等因子不满足IV类标准,该情况主要与本地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有关,超标因子为一般化学指标,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本地地下水不适于饮用水,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经本次调查,本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居住用地要求,调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