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全德实业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6〕793号)等省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滨州市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邹平县全德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开展本轮(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邹平县全德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前身为邹平第一石化配件厂(1996年12月更名为邹平县全德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高新街道办事处山旺埠村南首,公司占地面积为79704平方米,法人代表:李振亮。其年产5000吨糠醛生产项目位于邹平市高新街道办事处山旺埠村南首,项目地理坐标为北纬36°53'31.2",东经117°49'15.6"。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糠醛。公司现有职工49人,公司现有年产5000吨糠醛生产装置1套(正常运行)。
二、审核企业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邹平县全德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高新街道办事处山旺埠村南首
联 系 人:段艳华
联系电话:13562311317
三、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钢新天地广场7号楼
邮编:250000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15069130697
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概况
(1)审核过程
邹平县全德实业有限公司自2023年11月开始全面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的指导下,组建了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建立了清洁生产制度。确定己内酰胺厂区双氧水车间为审核重点,并设置了清洁生产审核目标。通过征集员工合理化建议、审核师咨询以及行业专家的现场指导提出清洁生产方案。
(2)审核效益及清洁生产水平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历时9个月结束,本次审核共提出并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9个,其中低费方案7个,中费方案1个,高费方案1个。方案总投资49.8万元,年获得经济效益76.32万元。降低电耗65.4万千瓦时/年,减少一般固废产生量8344.79吨/年,降低蒸汽损耗500吨/年。
五、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
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公司以科学管理、改进控制和技术工艺改造为主要着力点,通过节约原辅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能源,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了生产效率,达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经结束,但清洁生产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公司今后将继续牢固树立清洁生产意识,认真总结审核工作中取得的经验,不断汲取清洁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思路,将清洁生产思想和方法应用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使公司持续、有效地获得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工作成果。
四、公众参与方式及公示期限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