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宜善新材料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6〕793号)等省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山东金宜善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开展本轮(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金宜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宜善”)成立于2017年1月12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典科,具体地址为山东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龙环北路,法人代表:方典科。公司地理坐标为119.660369°E,37.066450°N。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四溴双酚A。公司现有职工92人,公司现有年产20000吨四溴双酚A生产装置1套(正常运行)。
二、审核企业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山东金宜善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银海工业园龙环北路
联 系 人:王丽萍
联系电话:0543-8190906
三、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钢新天地广场7号楼
邮编:250000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15069130697
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概况
(1)审核过程
山东金宜善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024年4月开始全面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的指导下,组建了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建立了清洁生产制度。确定四溴双酚A生产线为审核重点,并设置了清洁生产目标。通过征集员工合理化建议、审核师咨询以及行业专家的现场指导,本次审核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0个,其中无/低费方案8个,中/高费方案2个。
(2)审核效益及清洁生产水平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从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历时11个月结束,本次审核共提出并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10个,其中低费方案8个,中费方案1个,高费方案1个。方案总投资235.97万元,年获得经济效益164.2078万元。降低电耗1.364万千瓦时/年;减少颗粒物排放量0.68588吨/年;减少VOCs排放量0.2吨/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395.89吨/年;降低水耗715.89吨/年。
五、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
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公司以科学管理、改进控制和技术工艺改造为主要着力点,通过节约原辅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能源,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了生产效率,达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经结束,但清洁生产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公司今后将继续牢固树立清洁生产意识,认真总结审核工作中取得的经验,不断汲取清洁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思路,将清洁生产思想和方法应用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使公司持续、有效地获得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工作成果。
四、公众参与方式及公示期限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