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告
发布单位: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
首次发布日期:2025年4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及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情况公告如下,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项目概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被列入山东省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为提升公司环境管理水平,实现源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公司,本公司自2025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二、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邹平县临池镇小临池村
联 系 人:王永
联系电话:18254355766
三、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和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业南路61号山钢新天地广场7号楼2单元
邮编:250000
联系人:袁聿冉
联系电话:18678859759
四、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1日—4月28日
五、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程序: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产生与筛选→方案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
主要内容:在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补充完善公司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奖励管理制度;通过现场调研和考察,评估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流程的能耗、物耗、产排污、生产效率、管理等方面清洁生产现状水平,查明清洁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潜力和机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及清洁生产目标;通过对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流程的物料与能量平衡,查明物料与能量流失的环节和部位,污染物产生的环节和部位,在分析生产流程物耗、能耗、污染物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和实施一批行之有效的无/低费、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从而降低生产流程的资源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提升生产流程的整体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企业名称 | 山东邹平大展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邢钊 | 生产规模 | 年产20t/a英特奈龙 |
企业注册地址 | 邹平县临池镇小临池村 | 生产地址 | 邹平县临池镇小临池村 |
表2 主要大气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及污染物名称 | 执行标准 | ||
大气污染源名称 | 废气 污染物 | 标准限值(mg/m3) | 标准编号 |
有机废气排放口 | 挥发性有机物 | 6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氯化氢 | 30 | ||
甲醇 | 50 | ||
臭气浓度 | 800(无量纲) | 《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
硫化氢 | 3.0 | ||
氨(氨气) | 20 | ||
厂界 | 挥发性有机物 | 2.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硫化氢 | 0.03 | 《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
颗粒物 | 1.0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
甲醇 | 1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
氯化氢 | 0.2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
氨(氨气) | 1.0 | 《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
主要水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厂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现有工程生产过程,不外排;厂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表3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序号 | 固废名称 | 实际产生量 | ||
产生量t/a | 固废性质 | 处置方式 | ||
1 | 酯化反应工序蒸馏残渣(含Na2CO3、未反应物质和未收集的W2) | 24.1 | 危险废物 | 委托山东云水基力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
2 | 废甲醇溶液蒸馏产生的NaBr等物质的残渣 | 15 | 危险废物 | |
3 | 三氯化铝水溶液蒸馏产生的三氯化铝残渣 | 6.8 | 危险废物 | |
4 | 废活性炭 | 13 | 危险废物 | |
5 | 傅克反应蒸馏残渣 | 18.2 | 危险废物 | |
6 | 取代反应蒸馏残渣 | 22.5 | 危险废物 | |
7 | 废油漆桶 | 0.05 | 危险废物 | |
8 | 废机油桶 | 0.05 | 危险废物 | |
9 | 实验室试剂瓶 | 3 | 危险废物 | |
10 | 生活垃圾 | 8.1 | 一般固体废物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车间储罐区,已按照相关设计要求设计围堰等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企业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您认为该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最应关注的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该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是否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4)您对该企业建设发展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