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烟店镇第一批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 月20日(10个工作日)。
临清市烟店镇第一批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地块1位于临清市烟店镇樊庄村西北侧,调查面积为492m2,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5.27369°E,36.39331°N。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调查地块原为樊庄村集体用地,用地类型为乔木林地。调查期间,地块内已建成居民院落,大部分已经硬化。
根据《临清市烟店镇娄子坡联村(樊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批复文号:临政复〔2025〕4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烟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第一阶段调查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现场探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人员于2025年9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辨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进行勘查记录。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周边居民、地块原始使用者、周边企业、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访谈。
通过对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结束。